1、土左旗台阁牧镇栽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利刚侵占占地赔偿款问题。王利刚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呼和浩特市供电局(金山热电厂)给付栽生村集体施工临时占地赔偿款1万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12月,土左旗纪委给予王利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托县新营子镇黑城村党支部书记王建设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5年,托县水务局免费向黑城村委会发放三台抗旱水泵,王建设违规向村民收取水泵费用款7000元,用于支付村民建村文化站设施款。2016年12月,托县纪委给予王建设党内警告处分。
3、武川县哈乐镇圪料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耀骗取补贴款问题。2006年至2015年期间,张文耀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村民退耕亩数、虚报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虚报种植业保险等方式,共骗取补贴款34888元,其中26025元用于村务支出,其余8863元用于个人花销。2016年11月,武川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文耀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2月,武川县纪委给予张文耀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土左旗察素齐镇西沟门原村委会主任庄国强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套取国家征地款等问题。2005年至2009年期间,庄国强不履行民主议事规则,违规处置及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违规套取国家征地款53.4万元,其中7.2万元为自己购买轿车,剩余款项用于违规发放补助和支付参观学习费用等支出。察素齐镇政府已于2011年将违纪所购买的轿车予以追缴。2017年1月,察素齐镇党委给予庄国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玉泉区桃花乡后桃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全民违规将征地补偿款中的社保提留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刘全民在担任后桃花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问题上未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将征地补偿款中的社保提留资金144.2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将占地补偿款149.5万以“坐支”的方式用于村务其他支出。2017年2月,玉泉区纪委给予刘全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4-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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