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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医附纪发[2012]14号

发布时间:2012.10.16    浏览次数:3776次【字体:

关于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意见》的措施

 

各支部、科室:
    近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人民。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根据医院实际,现制定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贺国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卫生部根据精神提出的《意见》和自治区卫生厅提出的切实抓好几项贯彻落实工作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既要使广大医护人员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又要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建立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或提成的问题;
    (二)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问题;
    (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问题;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问题;
    (五)医院工作人员利用便利条件向患者推销药品、收取红包、乱检查、乱收费、私收费、漏收费以及商业统方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医院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向职工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防线。
    (二)深入开展全体人员法律法规教育
    医院组织召开“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专题会议,开展宣传教育,层层动员。各支部、科室利用八月份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卫生部根据精神提出的《意见》、自治区卫生厅提出的切实抓好几项贯彻落实工作的要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实际,医院组织观看卫生部组织拍摄的《防患未然》警示教育片和邀请回民区检察院司法人员来院进行一次相关的法律讲座。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切实提高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管和教育
    医院近期对人事部、财务部(挂号收费处、住院处)、药剂部、医保部(农合办)、医学工程部、总务后勤部、招标采购办公室、计算机网络中心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重点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强日常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进行源头防范。
    重点部门在8月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查找日常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流程和重点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同时,对本部门会计、出纳、采购、库管等重点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警示谈话,强调加强自身管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重点部门针对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分析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9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四)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医院通过举报电话、意见箱、院长信箱等方式,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对那些顶风作案、线索清晰、查实有据的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绝不姑息迁就。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一起。通过专项治理,全院职工要明辨是非,认清形势,认真履职,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
    (五)进一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医疗安全活动结合起来,从教育、管理和监督入手,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1、加强统方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要对各个科室通过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为商业目的统方的和人为泄露工号及药品、耗材信息的,要对当事人根据医院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2、严格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院各涉及采购药品、器械(设备)、耗材、后勤保障物资等部门,对执纪执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列入不良记录,2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
    3、认真执行医疗卫生单位接收捐赠资助的制度。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科室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违规接收捐赠资助。如赞助开学会、参观考察、学习等。
    4、继续实行药品、器械(设备)购销廉洁协议制度。药剂部、医学工程部,要把此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随着医院与各中标的药、械供应商签订购销经济合同时,必须及时签订廉洁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法律责任并严格落实。对违反协议的供应商,医院将中断与该公司的业务关系,清退该产品。
    5、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完善医德医风档案。凡有违纪记录的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6、采用外审、内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医院重点部门和经济独立核算部门进行一次审计监督检查。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成本,规范财务管理,防止规避规章制度或改变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及成员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5、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