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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2705次【字体: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各地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卫局监察队队长史东升违规举办“贺寿宴”、“乔迁宴”及违规收取补助款问题。2014年2月,史东升为其父亲举办八十寿宴,违规邀请本单位十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收受礼金12500元。2014年4月,在为东二道河村整治施工渣土乱倾乱倒问题时,违规向该村村委会收取加班补助款22000元,且将部分补助款占为己有。2015年8月,史东升乔迁新居,违规宴请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2500元。2016年7月11日,玉泉区纪委给予史东升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站长郑志新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至2015年,郑志新先后用公款报销其妻子到四川、陕西、河南等地景点游玩费用;携家属去辽宁探亲费用;携单位职工及家属使用单位公车去辽宁本溪观看篮球比赛费用;利用组织单位员工到呼市考试之机,携家属使用单位公车到陕西景点游玩费用。默许单位部分职工借工作之便变相公款旅游。违纪金额共计3.54万元。2016年7月12日,兴安盟纪委给予郑志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 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廿家子村党支部书记赵向军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7月16日,赵向军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违规邀请无亲属关系村民15人,收受礼金1500元。2016年8月13日,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党委给予赵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4.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兼文化系统党总支书记苏德毕力格为其女儿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1月13日、15日、16日,苏德毕力格分三次在正镶白旗蒙盛商务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邀请本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工作人员81人参加,收受礼金23500元。2016年7月14日,正镶白旗纪委给予苏德毕力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主动上交的23500元礼金予以收缴。
  5.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刘杰违规套取资金、滥发奖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刘杰授意他人以虚列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套取单位经费共计318101.3元,用于单位差旅费、接待费、福利费、购置职工食堂桌椅和苏木镇地税所取暖用煤等支出。2013年11月,违规为63名税务干部发放“金税三期信息录入”工作加班费182385元。2015年3月23日,乌拉特后旗纪委给予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10月28日,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给予刘杰行政记过处分。
  中秋刚过,国庆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