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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次数:3284次【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对我市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一、 清水河县老牛湾镇人大主席温盛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8年2月23日下午,温盛中午饮酒后去老牛湾镇上班,上班期间处于醉酒状态。2018年3月,清水河县纪委给予温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 武川县文体广电局干部任彬等人违规饮酒致人死亡问题。

  2018年1月11日晚,武川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负责人兼报账员任彬因协调拨付经费一事,同单位六名干部在县乌兰牧骑内部职工食堂宴请县财政局有关人员,就餐时违规饮酒,次日导致一人死亡。2018年1月,武川县纪委给予任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胡志娟、马永红、汤启禄、张敬诚和刘彦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田苗旺行政记过处分。

 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委(组)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上述典型案例各地区、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要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增强作风纪律的自觉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防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手的个人坚决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